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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概况
时间:2023-07-1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湄潭县人民检察院于1955年2月正式建立,于1978年11月28日恢复重建,启用了原封存的印章,对外挂牌办公,办公地点仍设在原旧址(即义泉镇北街),2004年6月迁到位于养马塘326国道旁的新建办公大楼,2012年8月搬到位于湄江新区南北二号路的现处办公大楼。

  湄潭县人民检察院从1978年恢复重建至2022年的四十四年间,始终坚持“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宗旨,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和“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工作主题,全面履行各项检察职能,为维护县域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检察队伍不断扩大,人员编制从重建初期的6人增加到 41人,其中政法编制37人、工勤编制4人,2022年实有政法编制干警36人,工勤4人,缺编1人。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共5人,其中副县级领导干部1人,正科级2人,副科级2人。员额制检察官13人,检察辅助人员17人,司法行政人员6人。省招考书记员13人。

人员素质和业务水平不断提高,文化结构从重建院初期基本上是初中文化的检察人员,发展到2022年有本科以上学历38人,占97%(2人为硕士研究生学历);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16人,占41%,其中全日制法学(法律)本科以上学历12人,占31%。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15人,占全体干警38%(其中A证8人),知识型、专业型检察官逐步形成。相当一部分人员还同时具备与检察业务密切相关的其他专业知识。

  办公条件得以空前的改善,办公室从重建院初期总面积约40㎡、几个工作部门拥挤在一起办公的状况,发展到建筑面积为5033.3㎡的独立的办公大楼,各工作部门均具有单独的办公室,均配备了电脑、电话等现代工具。

  机构逐步完善,成立了检察委员会,原有控告申诉检察、反贪污贿赂(内设侦查科、职务犯罪预防科、技术科)、反渎职侵权(内设侦查科、综合科)、预防、侦查监督、公诉、民事行政检察、监所检察、法律政策研究、政工(内设警务处)、纪检监察、办公室、生态检察、法警队等14个部门。检察院党组、检察院党支部、检察院青年团支部、检察院工会、检察院妇女代表会、检察官协会等组织从无到有,逐步完善。2017年,监察体制改革将检察机关的反贪、反渎、预防职责全部划转到监察委员会,检察机关的自侦工作职能从此结束。2019年6月机构改革,组建成立了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政治部、办公室5个部门,担负着不同检察业务和后勤保障的工作职责,新时期“四大检察”职能逐步形成(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

  后勤保障得以极大改观:检察业务用车从无增至13台,2016年车改后保留警务用车6台,财政经费从重建院初期的1万余元增至1400余万元。

  湄潭检察院恢复重建以来的44年,是艰苦创业、不断开拓、奋勇创新、服务大局,强化法律监督职能,严格司法践行宪法、法律,加强检察队伍纪律作风建设,不断建功立业的44年。全院检察干警坚守初心、攻坚克难,团结奋进,拼搏创新,铸就了湄潭检察事业的辉煌,先后荣获“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省级五好基层党组织”“全国检察头条号二十强”“全市人大先进工作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单位”“宣传思想文明建设先进单位”“保密工作先进集体”等国家、省、市、县级表彰210余次,荣立省院集体二等功2次、市院集体三等功5次,400余人次荣获各级各类表彰。

  展望未来,检察工作任重而道远,湄潭县人民检察院将紧紧围绕“强基础、提质效、争一流”的总体工作思路,继续发扬顽强拼搏、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扎实开展“诚意检察”形象创建,加强政治建设、业务建设、队伍建设、基层基础建设,以“政治立场更加坚定、业务能力更加优良、工作作风更加务实、人民群众更加满意”为目标,依法能动履行检察职能,坚决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平安稳定,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以湄潭检察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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