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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关注 | “检察长工程”彰显“检察担当”——遵义市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扫描
时间:2020-05-2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来源 | 贵州日报 


 

  “新时代的检察机关必须主动接受民主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从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中汲取加强和改进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智慧与力量。把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作为‘检察长工程’来抓,下大工夫把公益诉讼放到检察工作的首要位置上来。”这是遵义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向全市两级检察机关下达的冲锋令。


  为进一步提高公益诉讼检察办案的数量和质量,遵义市人民检察院近年来积极扩大办案规模,持续扩大在传统领域的公益诉讼检察办案力度,实现了公益诉讼检察专业化水平有新提升,公益诉讼检察公信力有新提高。


  2019年至今,该院发现案件线索1211件,同比上升122%;立案1145件,同比上升111%;发出检察建议1103件,同比上升102%;起诉案件43件,同比上升207%。其中,办理生态环境类案件549件,同比上升51%;办理食品药品类案件300件,同比上升154%;办理国有土地和国有财产类案件169件,同比上升184%。

以实在的办案效果促进公益诉讼健康发展 

  “必须努力办理有影响力的典型案件,杜绝拆分案、凑数案和类案群发检察建议,以实在的办案效果促进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稳步健康发展。”遵义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勇说。


  2019年至今,该院发出的检察建议被行政机关采纳1069件,采纳率96%,同比上升5个百分点,法院判决全部支持43件起诉案件的诉讼请求。通过运行2.0版公益诉讼检察办案系统,强化流程监控,部署开展案件质量评查4次,及时整改问题6个。


  遵义是革命红城。遵义市人民检察院立足遵义资源禀赋和比较优势,深入推进赤水河流域、乌江流域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切实发挥好遵泸区域合作机制,深化巩固跨省协作机制司法办案成效,全面推进红色文化遗址保护专项行动。


  针对办案中发现的治理漏洞、短板,该院向政府相关部门发出社会治理建议,以检察监督履职助推社会治理现代化。去年初以来,该院共办理“等外”案件112件,同比上升270%。开展红色文化遗址保护行动,查勘烈士陵园38处,口头沟通意见30余次,办理相关公益诉讼案件8件。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遵义市两级检察机关第一时间启动公共卫生应急响应,与有关职能部门通力协作,组织专项排查300余人次,针对哄抬物价、制售假冒伪劣口罩及饲养买卖食用野生动物等问题,发出涉疫诉前检察建议6件。全力助推企业复工复产,调研走访企业100余家,帮助企业减免税费,解决复工复产所需的口罩、酒精等防护物资,发出诉前检察建议4件。


  为树立全市两级检察院上下“一盘棋”思想,该院党组科学规划、组织统筹全市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建立专门的公益诉讼检察办案团队,设立两级检察机关公益诉讼一体化办案人才库。根据办案需要,调用两级院公益诉讼一体化办案人才库成员,发挥好指挥协调作用,排除阻力和干扰,形成上下一体、指挥有力、密切联动的工作格局。


 

“内外联动”拓宽线索发现渠道 

  为拓宽公益诉讼线索发现渠道,该院积极开展专项司法介入活动,及时了解行政执法情况和违法案件信息,查找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仍处于受侵害状态的环节和领域。通过介入河流“清四乱”“四个最严”、土壤污染防治等专项行动,发现问题线索104条。


  为吸收社会公众参与,拓展线索发现渠道,该院对网络、新闻媒体、行政信息公开等进行分析研判200余次,追踪挖掘涉及民生的公共事件,及时发现案件线索46条。为畅通线索举报的便捷通道,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开通“智慧检务”,收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31条。红花岗区、湄潭县等基层院建立公益诉讼观察员制度,组建社会综治网格员,人大代表、媒体记者等参加公益诉讼观察员队伍,设置并兑现举报专项奖金。


  遵义市人民检察院还与纪委监委建立线索“双向”移送工作机制,注意发现公益诉讼背后的公职人员违纪违法线索,合力提升司法执纪办案成效。该院在余庆、正安等地开展试点,余庆县检察院、正安县检察院分别与县监察委联合印发《关于职务违法犯罪和公益损害线索双向移送的意见》,做到分工负责,形成监督合力。


 

“精准监督”确保诉前检察建议取得实效 

  遵义市人民检察院党组要求:两级检察院应树立正确监督理念,注重解决实际问题。该院制定的《遵义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案件诉前检察建议工作规定(试行)》,力求达到“诉前实现保护公益目的”的最佳司法效果。


  2019年6月,湄潭县检察院发现该县一乡镇违法占地致耕地长期荒芜,遂通过调查取证并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复垦投入资金60余万元,建成6个蔬菜基地,还解决了包括贫困户30余人的就业问题,让61户村民增收,实现公益保护、生态修复和脱贫攻坚的“三效合一”。


  为提升检察建议质量,强化文书必要性、合理性和说理性,该院制定《遵义市检察机关办理公益诉讼案件诉前听证工作办法(试行)》,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提高公益诉讼检察的公信力。今年3月,播州区、红花岗区、正安县检察院先后召开“圆桌会议”,对检察建议进行示证、说理,听取被建议单位的意见,达到了消除分歧、明确目的和宣传职能的多重效果。


  主动融入治理体系,扎实推进守土尽责。凤冈县检察院针对红色文化遗址保护发出检察建议,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决定投入400余万元对烈士陵园进行整体改造保护。清明节前,红花岗区、汇川区等地检察院对烟花爆竹、祭祀用品市场进行专项调查,对证照不齐、乱用伟人肖像、安全生产推动不到位等违法行为,督促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处理。在全市高速公路两侧开展对“植物杀手”加拿大一枝黄花调查核实行动,督促铲除加拿大一枝黄花104499株。


  遵义市两级检察院还积极借助“外脑”支持办案,选聘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员参与司法办案。在桐梓县、仁怀市等基层检察院探索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互派交流,聘请11名行政机关专业人员兼任检察官助理。


  对于拟提起的公益诉讼检察案件,在证据收集与认定、评估鉴定、法律适用等方面,该院与审判机关进行充分的诉前沟通,统一司法认识。遵义市检察院办理的习水县某溶洞内非法占地修建违章建筑民事公益诉讼一案,经省、市、县三级检察院协作配合,与法院沟通协商和交流研讨,成为全市首例提起的民事公益诉讼检察案件。


  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面对新时代、新征程,遵义市人民检察院党组要求全市检察机关必须牢记公益保护初心,不忘法律监督使命,传承红色基因,服务绿色发展,脚踏实地、锐意进取,始终做到检察工作与党同心、与民同心、与法同心,坚持做到检察监督司法办案“三个效果”有机统一,为建设百姓富、生态美、醉美遵义新未来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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