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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检察院负责人就学习贯彻《中共贵州省委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进行解读
时间:2022-02-1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21年6月,中共中央印发了《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深入贯彻落实《意见》,12月28日,中共贵州省委印发了《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近日,省检察院负责人就学习理解和贯彻落实进行解读。 

 

问:请介绍一下《实施意见》出台的背景意义? 

答: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和法律制度的重要特征。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提出了一系列新部署新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深刻阐明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宪法定位、主要职责、基本任务,构成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新时代党的检察事业创新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在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党绝对领导下的人民检察制度创立90周年之际,中共中央专门印发《意见》,这在党的历史上是第一次,是党中央站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高度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充分彰显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坚定决心、对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特别是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高度重视。《意见》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在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中的具体化,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强检察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对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作用,保障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为深入贯彻落实《意见》精神,高检院印发了学习贯彻落实《意见》的通知,还专门召开全国检察机关学习贯彻《意见》电视电话会议。2021年7月8日,省检察院党组向省委报告关于抓好《意见》学习贯彻落实的打算。7月19日,省委谌贻琴书记批示:请省委政法委、省检察院认真组织学习,结合实际制定好我省实施意见,报省委常委会研究。7月29日,省检察院专题向省委谌贻琴书记报告省检察院党组贯彻落实情况和张军检察长的讲话精神。8月5日,谌贻琴书记再次批示:要认真贯彻张军检察长的讲话精神,制定好我省的《实施意见》。6月21日,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时光辉批示:此件十分重要,要坚决抓好贯彻落实,特别针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中暴露出来的一些问题,要制定细致全面闭环的法律监督实施细则并认真落地执行。综上,省委出台《实施意见》,既是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的具体举措,也是总结、巩固和拓展全省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必然要求,更是全面加强和改进执法监督工作的现实需要。
      《实施意见》开篇就指出,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是保障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的司法机关,是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要力量,是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必然要求,是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内容。要深刻领会党中央出台《意见》的战略考量,坚决从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抓好贯彻落实。

问:请介绍一下《实施意见》贯穿的总体思路?


答:我们认真学习《实施意见》精神,总的感到,省委《实施意见》紧跟中央《意见》要求,总体思路上集中体现了“五个坚持”。
      一是坚持思想引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集中反映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策部署,集中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对加强法治建设、政法工作和检察工作作出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对全省检察机关加强法律监督工作指明了方向、明确了政策、作出了部署。
      二是坚持党的领导。突出强调进一步加强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这是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根本政治保证。强调要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贵州省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实施细则》。各级党委应当统筹推动有关部门(单位)支持配合检察机关开展法律监督工作,及时研究解决法律监督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党委政法委要加强统筹协调,指导、支持、督促检察机关依法开展法律监督工作。
      三是坚持围绕大局。《实施意见》把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置于省委工作大局中来谋划和推进,强调始终坚持为大局服务,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坚持创新驱动发展,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护航“十大工业产业”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国家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的建设。
      四是坚持问题导向。实践中,存在一些影响和制约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作用充分有效发挥的深层次问题。有的地方执法司法人员认为检察监督是专门挑错、挑刺、找毛病、添麻烦,有的甚至不愿接受、不予配合、消极应付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对此缺少硬性约束制度。检察机关内部也存在不敢监督、不愿监督,能力不足、不善监督等问题。《实施意见》聚焦这些问题,既提出有关方面接受法律监督的约束保障措施,又突出强调检察机关要全面提升法律监督质量和效果。同时,针对人民群众普遍反映公平、正义方面的突出问题,《实施意见》强调坚持为人民司法,在加强诉源治理,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完善多元化综合救助模式等方面明确了保障民生福祉的措施要求。
      五是坚持合力推进。《实施意见》从提升监督效能角度出发,既明确了检察机关全面履行法律监督的职责任务,又对全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政协、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支持保障,各执法司法机关配合制约都提出具体要求,有利于形成监督合力,实现双赢多赢共赢。

问:请介绍一下《实施意见》的主要内容? 


答:《实施意见》主要参照中央《意见》的框架结构,总体上分4大块20条。具体分为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加强检察履职、加强监督制约、加强队伍建设等4大版块内容。
■ 第一部分(1—3条):“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主要从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重要意义、指导思想以及坚持党对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绝对领导三个方面进行了阐述。
■ 第二部分(4—6条):“加强检察履职”。主要从坚持为大局服务、坚持为人民司法以及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3个方面进行阐述。特别是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方面,着力加强刑事检察监督,坚持罪刑法定、无罪推定、疑罪从无原则,强化刑事立案、侦查活动和刑事审判监督,完善刑事执行和监管执法监督机制。加强民事检察监督,以全面实施民法典为契机,加强对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程序违法、裁判显失公平等突出问题的监督。加强行政检察监督,强化对行政执行活动特别是行政非诉执行的监督。常态化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积极稳妥推进公益诉讼检察,加大生态环境、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法律规定重点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力度。积极稳妥拓展公益诉讼范围。建立完善公益诉讼检察与环保督察、审计、监察等工作的有效衔接机制。
■ 第三部分(7—15条):“加强监督制约”。该部分是重点,20条意见中就占了9条,主要从9个方面提升法律监督质效。一是加强人大政协对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监督,重点指出人大、政协要通过多种方式,监督和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建立无正当理由不落实纠正意见或者检察建议向人大常委会年度报告机制。二是加强政府及其部门对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支持,重点指出要自觉接受检察机关对行政违法行为或不作为的法律监督,积极主动履职或纠正违法行为。加强对检察机关履行职责的经费保障。三是加强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与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衔接配合,重点指出各级党委政法委要将检察机关抗诉、提出纠正违法意见或检察建议的案件纳入执法监督重点范围,并将检察建议或纠正违法通知书的回复及整改落实情况纳入平安贵州建设考核。四是加强监察机关与检察机关的工作衔接,重点指出健全衔接顺畅、权威高效的工作机制,推动刑事司法与监察调查的办案程序、证据标准衔接。健全监察机关商请检察机关派员提前介入工作机制。完善检察机关退回补充调查和自行补充侦查机制。加强检察机关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与监察机关管辖案件的衔接协调、线索移送和办案协作。五是人民法院要依法接受并积极配合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工作,重点指出人民法院要依法接受检察机关的刑事、民事、行政诉讼监督,依法办理法律监督事项并在法定期限内回复,完善信息共享、案件移送、案件会商等工作机制,实现信息互联互通、工作协调配合。建立完善案件卷宗调阅制度。六是公安机关要依法接受并积极配合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工作,重点指出公安机关要依法接受检察机关的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建立健全公安机关办理重大、复杂、疑难案件听取检察机关意见和建议制度。完善检察机关退回补充侦查情况反馈机制。完善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对讯问合法性进行核查制度。健全完善侦查监督和协作配合机制。七是刑罚执行、监管机构要依法接受并积极配合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工作,重点指出看守所、监狱、戒毒所、社区矫正机构、强制医疗机构等要依法接受检察机关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监督,及时向检察机关通报刑罚执行和监管执法活动中出现的重大情况。积极配合检察机关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收监执行等刑罚变更执行活动的同步监督。要完善人民监督员制度,强化对检察权行使的外部监督制约。八是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重点指出完善检察机关与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审判机关、司法行政机关执法司法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对行政执法机关不依法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要依法监督移送。健全检察机关对决定不起诉的犯罪嫌疑人依法移送有关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罚、政务处分或者其他处分的制度,有关主管机关要将处分情况及时通报检察机关。九是提升法律监督效能方面,重点指出完善开展调查核实机制,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协助调查配合。建立检察建议向同级党委、纪委监委和被建议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抄送制度,落实检察建议情况纳入法治政府建设和高质量发展绩效评价考核体系。
■ 第四部分(16—20条):“加强队伍建设”。主要从选优配强检察机关领导班子、提升检察人员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夯实检察机关基层基础、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和加强法律监督信息平台建设和应用等5个方面进行阐述。

问:请介绍一下《实施意见》的主要特点?
 

  

答:《实施意见》除了充分体现中央《意见》精神外,还结合贵州实际,注重把贵州的好经验好做法与其进行融合。
      (一)突出贵州特色。突出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推动“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为服务“四新”主攻“四化”和贵州“十四五”规划提供有力法治保障。总体安排上突出党的领导,突出监督制约提升法律监督质效的制度机制建设,突出加强对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支持保障。突出贵州大数据建设,加快大数据法律监督平台建设,推动社区矫正大数据信息共享,推进远程提审、远程庭审、远程送达系统建设等。
      (二)突出机制建设。《实施意见》主要是采取1+1+N的模式贯彻落实中共中央《意见》,“1”就是省委出台1个实施意见,“1”就是推动省委办公厅制定1个任务分工方案,“N”就是建立健全N个机制,按照中央《意见》要求,结合贵州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实施意见》中既明确了检察机关要建立完善未成人司法保护联动机制、刑事执行和监管执法监督机制、公益诉讼检察与环保督察、审计、监察等工作的有效衔接机制及检察官惩戒和权益保障制度等制度机制,又要求有关机关和部门建立完善服务保障、执法司法制约等制度机制。
      (三)突出解决重点问题。在司法人员职务犯罪侦查方面,依法履行对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的侦查职能,健全侦查一体化机制,为我们探索职务犯罪侦查机构改革提供了文件支撑。突出强调要积极开展跨行政区域改革试点工作,为我们推动设立办理跨区域和特定类型案件的派出检察院提供了政策支持。在“四大检察”方面,突出“四大检察”的平衡,强化新职能的履行,强调政府及其部门要自觉接受检察机关对行政违法行为或不作为的法律监督,推动行政机关主动履职或纠正违法行为。在法律监督方面,注重与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相结合,着力解决暴露出的当前检察机关法律监督难点痛点堵点问题,研究制定案卷调阅具体规定,健全完善侦查监督和协作配合机制,强调检察机关对党委政法委组织开展案件评查发现的“问题案件”,依法应当通过法律监督程序予以纠正的,及时开展法律监督。突出检察建议刚性。建立检察建议向同级党委、纪委监委和被建议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抄送制度。在队伍建设方面。强化检察人才培养,制定检察机关专业人才和特殊人才引进培养计划,加快实施检察机关领军人才培养,优化人才服务保障,实施高层次人才津贴发放、医疗卫生、安居保障、人才公寓等激励政策。强化基层基础建设,完善符合基层实际的人才招录政策,加大民族地区法律人才引进和招录。建立人才激励机制,严格执行新招录人员最低服务年限规定,解决基层“留人难”问题。针对书记员薪酬低问题,完善聘用制书记员薪酬动态调整机制。

请介绍一下全省检察机关如何学习贯彻落实《实施意见》
 

  

 

答:学习贯彻落实《实施意见》是一项系统性工程,是一项长期艰巨任务,只有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紧紧依靠省委及各级党委坚强领导,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政协、纪检监察机关有力监督,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有力保障,各执法司法机关支持配合,贯彻落实才能更实更有力。全省检察机关要坚决贯彻中央、省委决策部署,将抓好《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研究学习宣传贯彻的系列举措,主动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形成共抓落实的强大合力。
      一是坚决落实保证党全面领导、绝对领导的政治责任。落实“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既要靠党章党规的贯彻执行,也要靠宪法法律的有效实施。宪法第一条明确规定,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基本任务就是保障宪法法律正确实施,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和权威。贯彻执行好《实施意见》,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必须以高度的政治自觉,保障宪法法律正确实施,确保党的全面领导和绝对领导。二是坚决落实满足新时代人民群众更高需求、更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法治责任。检察履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和客观公正立场,促进加强执法司法制约监督,解决法治领域突出问题,是全面依法治国的特殊重要一环。贯彻执行好《实施意见》,必须以高度的法治自觉,解决好长期存在的法律监督难、软等问题,更好维护司法权威、捍卫公平正义、保障人民权益。三是坚决落实履行法律赋权的检察责任。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诉讼程序中履职监督的“专责”优势,以高度的检察自觉,推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努力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勇于开展自我监督,全面提升法律监督质效。四是统筹推进,确保各项任务、要求落到实处。全省各级检察院党组首先要担起贯彻落实《实施意见》的责任,“关键少数”特别是“一把手”要在担当中发挥领头雁、主心骨作用。抓实“关键少数”,关键在抓班子、带队伍、懂监督办案。领导干部要带头办案、更多办信访申诉积案,通过办案针对性强化、落实司法管理责任。要结合本院具体情况,找准、解决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主要矛盾。要抓好科学管理,持续用足用好“案-件比”质效评价标准、业务数据分析研判和业绩考评等有效管理手段,促进检察人员履职尽责,不断提升法律监督整体效能。
      贯彻落实《实施意见》,事关全省检察事业稳健前行和高质量发展。全省检察机关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努力为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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