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贵州省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原主任张仕福(正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贵阳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张仕福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意见。贵阳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张仕福利用担任中共荔波县委书记,黔东南州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副州长,贵州省信访局党组书记、局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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